一清环境垃圾对接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23-02-20 10:10

一清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根据《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一清环境垃圾对接车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本次项目投入的人工、材料、服务的重要性,以优惠的价格、优质的服务参与本次投标,充分显示自身的竞争实力现将有关要求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名称:一清环境垃圾对接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QZB2023-008

3、最高限价:

项目名称数量单位最高限价采购内容
一清环境垃圾对接车采购项目170万元采购18T自卸式垃圾对接车2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5、获取招标询价文件:

(1)领取时间:2023年02月21日至2023年02月26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08:00 -11:30 ;14:00-17:00 ,逾期不再办理。

(2)领取地点: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38号辅楼3楼(一清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fuwei@yiqinghj.com并致电采购人获取。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0 元/份。

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5)投标人领招标文件时应提供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6、招标范围

(1)通过本次招标,确定1家投标人为本项目采购单位。

(2)服务期限:质保到期,合同终止。

7、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2)开标时间:2023年02月27日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地点:浙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38号辅楼3楼(一清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4)允许采用现场送达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其他所需资料用文件袋或箱子等物品密封加盖公司公章。采购人仅负责原封保管收到的邮件并在开标时间统一拆封,对于邮件寄出前的损坏或寄送过程中造成的损坏,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采用邮寄方式的,送达时间以收到快递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邮费到付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按未提供投标文件处理。

(6)邮寄收件信息: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38号辅楼3楼(一清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收件人:傅伟 联系电话:13735870574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一清环境管理(浙江)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傅伟

采购联系电话:0570-3666452